編號: |
EF-
MS-
100-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1 年 02 月 16 日 |
事項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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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升載期間未依程序書操作,造成機組暫態,致控制棒抽出節數超出核燃料功率預調節的限值。 |
法規要求: |
《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九條,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應有程序書、工作說明書或圖說,以規定合適之作業規定,並據以執行。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五)、2。 |
違規內容: |
一、99年12月20日 04:08 一號機大修後初次升載至約68%熱功率,汽水分離再熱器(MSR)第二級加熱蒸汽高載閥(AC-PV312/412/512/612)依設計自動開啟,瞬間抽出大量主蒸汽,導致RCS Tavg下降,D組控制棒由162節自動抽出至178節,熱功率由68%升高至70%。該控制棒自動抽出16節,已違反程序書1005《反應爐功率預調節》陸、Ⅰ、(A)”初次起動階段且功率在50%以上時,控制棒抽出每小時小於3節”之規定。
二、本案經查為值班人員於執行程序書204《2%-100%功率正常運轉》時,未依第4.10.6節注意事項要求確認MSR第二級再熱蒸汽低載閥(AC-PC313/413/513/613)之開啟狀態,致該等低載閥當時仍在現場控制模式且設定值為0,值班人員卻未查覺。在此狀況下低載閥AC-PC313/413/513/613於功率大於15%時不會依設計開啟,於升載至高載閥設定點時(65%功率)AC-PV312/412/512/612瞬間自動開啟,MSR第二級再熱蒸汽流量突然增加,造成機組暫態。
三、本案值班人員於15%-65%功率MSR第二級再熱蒸汽低載閥置入使用期間,未注意相關參數,
致該等閥未依要求開啟卻未查覺,直至65%功率MSR第二級加熱蒸汽高載閥瞬間開啟造成機組暫態才發現。
違規等級判定:
值班人員於升載期間未依程序書操作,造成機組暫態,致控制棒抽出節數超出核燃料功率預調節的限值,已不符《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九條之規定,依《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五)、2,開立本件違規事項通知,請核三廠針對值班人員操作之疏失,確實進行檢討改正,以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核三廠程序書204《2%-100%功率正常運轉》。
2.核三廠程序書1005《反應爐功率預調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