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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91-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2 年 08 月 27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臨時跨接線未移除,違反運轉規範之要求。 |
法規要求: |
運轉規範3.3.2.2 |
違規條款: |
1.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三)、4
2.違規事項之類級一、(四)、1 |
違規內容: |
1. 91年7月4日18時30分一號機執行程序書214(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卡核對與評估)時,發現H11-P612盤飼水控制系統第八階高水位警報單元C31-K624B第10&11;接點有未掛卡、未申請之跨接線,造成主汽機及飼水泵三選二跳脫控制邏輯中之B串不可用。
2. 經查該跨接線來源應為91年5月28日執行定期測試602.2.5.1(HPCI系統蒸汽管路高流量與低壓力之功能測試)工作完成後復原不確實所留下,根據該程序書步驟7.4.1移除該跨接線訂為品質查證點。事件結果顯示,該項測試之品質查證工作並未落實。另外,91年6月4日執行214程序書步驟6.5時亦未發覺該跨接線,至91年7月4日再執行程序書214時才被發現。
3. 該跨接線導致飼水泵及主汽機高水位跳脫控制邏輯三串中一串不可用,依據運轉規範3.3.2.2.A規定應於七天內恢復,而其跨接時間顯然已超過規定。
4. 依據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之類級區分一、(三)、4,本事件導致機組安全餘裕減低,應屬三級違規,考量本事件係電廠自行發現缺失,並主動改正,故將違規等級由三級降低為四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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