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EF-
MS-
94-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5 年 11 月 03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未依程序書1103.05要求執行完整之核能同級品組件檢證作業。 |
法規要求: |
一、FSAR CHAPTER 17 QUALITY ASSURANCE。
二、美國聯邦法規第10篇第50款附錄B之品質保證準則。
三、電廠營運程序書1103.05(核能同級品組件檢證作業)。
四、電廠營運程序書1104.01(採購技術規範管製程序)。
五、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技術規範(86年修訂二版)。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五、2。 |
違規內容: |
一、緊急柴油機發電機磁場接觸器(品質文件編號:DDR 90005S)及PQ變流器電子卡片(品質文件編號:DDR 90007S)核能同級品組件檢證案:
(一)未依程序書1103.05(0版) 6.8節要求執行核能同級品組件檢證案之DDR審查及SORC核准,包括未依程序書1103.05 6.1之要求,訂定器材之關鍵特性/參數及允收準則以及耐震和環境驗證需求。
(二)未依程序書1103.05(0版)6.12節要求執行驗收(填寫核能同級品檢證允收表完成驗收程序)。
(三)未依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技術規範(86年修訂二版)第四章第四節之要求,提出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委託之供應廠商應至少具備符合國家標準CNS-12682或ISO-9002品質保證制度之證明。
二、本案因對人員、設備及環境所造成之影響輕微,依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開立五級違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FSAR CHAPTER 17 QUALITY ASSURANCE。
2.美國聯邦法規第10篇第50款附錄B之品質保證準則。
3.電廠營運程序書1103.05(核能同級品組件檢證作業)。
4.電廠營運程序書1104.01(採購技術規範管制程序)。
5.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技術規範(86年修訂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