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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HQ-
91-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2002 年 05 月 08 日 |
事項分類: |
設施建造 |
等級區分: |
三 |
違規事項: |
核島區廠房結構工程(反應器基座)製造品管及品保缺失 |
法規要求: |
品質保證準則第九條準則特種製程之控制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二、三、1 |
違規內容: |
1. 核四廠一號機反應器基座部份銲道應使用E8016-G銲條,惟施工單位卻誤以強度較低之E71T-1銲條代替,影響該組件之製造品質。
2. 本會91年5月6日至7日於核四工地進行核四廠一號機第一層基座銲接品質視察工作 ,發現銲道編號RS11-267之熱影響區有龜裂之現象,其銲接品質及非破壞檢驗顯有瑕疵。
3. 核四廠反應器基座屬安全相關耐震一級之重要設備,製造過程中台電公司及各級承包商均有品保及品管機制,但卻未能防範上述缺失之發生,顯見該項工程品保作業在實務面之執行上,出現亟需補正之瑕疵。
4. 本項缺失雖係發生於製造過程,該組件尚未進行永久性安裝,但為防範未來此類事件造成實質安全影響,台電公司及參與之各級承包商,應儘速補正上述缺失,並落實品保與品管機制。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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