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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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6- 00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7 年 05 月 05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三 
違規事項:
(EF-333)電廠嚴重怠忽安全有關規定,電焊時造成電纜悶燒事件 
法規要求:
電廠營運程序書151“動火許可證申請程序書”第五、D、2項及第六-2、D項。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三)、3:電廠員工嚴重怠忽安全有關的作業事項 
違規內容:
1.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核二廠一號機於汽機廠房三樓執行DCR-1699 PART I廠內電纜扥網扥架焊接補強工程時,由於防火布舖設不當,工安人員亦未盡複查防火措施是否完善之責;且現場工作負責人或監工離開工作現場時,未確實執行現場檢查,事後回到工作現場時發現施工中掉落之焊渣熔毀覆蓋在電纜上方之防火布,造成焊接處約一米下方電纜扥網內之九十八條電纜悶燒受損。

2.原能會於該機組大修視察會議時,已再三強調本次大修之工安及防火管制要求,電廠未能確切落實致發生此一事件,且事件之後續處置未能適時有效,諸如肇因查究及改正措施等,對原能會要求查驗之防火布亦未盡妥善保存之責,故本案原能會決定以三級違規糾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電廠營運程序書151「動火野i證申請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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