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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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6- 00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7 年 02 月 17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326)執行偵測試驗未經事先規劃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均需視環境之所宜,以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加以事先規劃,並需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 
違規內容:
八十六年一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核二廠一號機同時依程序書615.3.2-IST執行低壓注水電動閥可靠性測試及程序書615.3.3-IST執行RHR C低壓注水模式額定流量測試,同時將RHR/A/B/C LOOP之MOV TEST Switch置於「TEST」位置,致DIV I/DIV II ECCS同時暫時不可用,作法應屬不當,請電廠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品保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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