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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KS-
86-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1997 年 02 月 17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323)進入運轉規範LCO,未於時限內採取Action |
法規要求: |
運轉規範16.3.9.11.1 Action B「無RHR停機冷卻支系統在運轉時,需於一小時內以替代方式建立反應器冷卻水循環‧‧‧」。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1 |
違規內容: |
1.十二月十六日核二廠二號機大修中,中午十二時五十三分因工作需要將RHR泵A台停止運轉,下午四時三十二分值班人員將當時執行替代停機冷卻之燃料池泵A台亦停止運轉,違反Tech spec.16.3.9.11.1 Action B之要求。
2.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八時十五分RHR泵A台起動執行停機冷卻弁遄A下午九時四十分值班人員再將RHR泵A台停止,但隨後並未於一小時內建立替代停機冷卻系統運轉,至十二月十七日晚間十二時四十三分始將燃料池泵A台起動。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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