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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KS-
82-
02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4 年 11 月 30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0207) |
法規要求: |
1.運轉規範16.6.8規定:電廠之運作必須建立程序書並據以執行。
2.核二廠營運程序書269「主控制室警報管制」七.c.4規定,RO及ARO於機組大修期間,每值均應按七.c.1節規定,將控制室警報出現,存在及消除之時間,內容及原因紀錄於大修期間主控制室警示窗狀況表,並送值班主任。 |
違規條款: |
一、(四)、2:違反管制規定,對安全有潛在不良的影響 |
違規內容: |
1.八十二年九月八日核二廠一號機仍值大修中,一值期間TPCCW Head Tank發生溢流事件,查當值RO及ARO並未依程序書269之規定,將彈性訂定必須嚴密監視之警報(貼有橘色標籤),其出現、存在及消除之時間、內容及原因紀錄於「大修期間主控室警示窗狀況表」內,違反上述規定。
2.八十二年十月六日,一號機仍大修中,查控制室亦存在有二個貼有橘色標籤之警報,但RO及ARO並未依規定確認登錄。
3.此項缺失,於九月八日TPCCW Head Tank溢流事件發生後,即要求電廠改善,惟並未發現電廠有任何因應之對策。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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