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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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2- 019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4 年 10 月 31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213)儀器、電氣設備設定點變更管制 
法規要求:
核能電廠試運轉及商業運轉期間,有關核能安全及其發變電設備之各項永久性儀器控制、電氣保護、電腦輸出信號及其他警報等,因設計上之變更或廠家文件之要求,對已設定之數值變更時,應按規定執行。 
違規條款:
反應器運轉類第五級第2點 
違規內容:
七十七年四月電氣人員依DCR 710將RPS EPA卡片之時間延遲設定值由0.2秒調至3秒。經查該DCR已於七十八年五月十日SORC核准取消。因此這項設定值變更,未依管制規定處理,故未進行安全評估。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電廠營運程序書704.3「反應爐再循環泵大修後試運轉之振動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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