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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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2- 01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4 年 10 月 31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212)違反電廠營運程序書規定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均需視環境之所宜,以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加以事先規劃,並需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違反管制規定而對安全或環境上有潛在不良之影響 
違規內容:
1.核二廠一號機於十一月七日依程序書704.3進行反應爐再循環泵大修後試運轉之振動監視測試時,當時爐水溫度大於95℃,電廠卻將再循環泵由低速切換至高速,使得反應爐壓力過高,反應爐保護系統動作,顯然違反程序書之規定造成安全或環境上有潛在不良之影響。

2.八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核二廠一號機完成大修起動後次日,發生兩支控制棒(16-13及48-21)單根急停事件,經查原因是因為急停測試開關於完成控制棒維修及測試後未復原至定位,違反程序書之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電廠營運程序書704.3「反應爐再循環泵大修後試運轉之振動監視」,電廠營運程序書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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