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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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7- 00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8 年 01 月 20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349)程序書內容不正確及值班人員操作疏失,導致反應器急停 
法規要求:
程序書OPER-05,307.1。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未依照程序書執行作業或程序書內容不正確而對人員設備或環境上有不良影響 
違規內容:
1.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核一廠二號機完成大修後,準備執行主汽機超速跳脫測試,值班人員至現場手動LATCH汽機時,因為未先復歸86GP/GB閉鎖電驛,致使汽機旁通閥關閉,造成反應爐高壓力急停。

2.本急停事件肇因為電廠於機組解聯程序變更後,未同時變更相關程序書,另外,值班人員明知機組解聯程序改變,進行汽機再復歸之操作時未能考慮周詳亦有疏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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