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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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6- 00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7 年 11 月 26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348)值班運轉人員未遵守設備標示操作,造成緊要安全系統動作 
法規要求:
1.運轉規範16.6.8.A:下列各事項應建立及保持書面程序書並據以執行:‧‧‧(3)安全有關設備定期測試及試驗。

2.程序書501.17“直流電125伏特系統接地故障檢查程序”第3.4節規定:需值工師同意,就125伏特開關/保險絲‧‧‧標記可切開之BKR逐步隔離。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類級區分第一、(四)、2 
違規內容:
1.九月二十七日69KV控制操作員誤操作控制盤上不甚了解之開關,導致電廠外圍電源喪失。

2.十一月十七日及十九日125VDC接地警報出現,運轉人員為查證肇因至現場操作標示有“接地信號出現時禁止操作”的接地偵測開關,因而造成4.16KV Tie BKR 3-1 Trip緊要安全系統動作。運轉人員之操作程序不符合程序書501.17之內容要求。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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