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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84-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1995 年 06 月 13 日 |
事項分類: |
其他事項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264)工作人員未確實遵照程序書之操作步驟 |
法規要求: |
電廠營運程序書608.1.3「一次圍阻體洩漏率測試(型式A)」第5.10項規定:降壓率不得大於6psi/hr。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4 |
違規內容: |
八十四年四月五日下午一時電廠執行一次團阻體洩漏率測試(型式A)洩壓時,於下午一時二十三分至二時二十三分期間,其降壓率約6.491psi/hr,違反程序書608.1.3第5.10項之要求,降壓率不得大於6psi/hr,而在下午二時二十三分當時一次圍阻體內仍有33.301psia的壓力存在,而於其後洩壓過程,即未繼續收集一次圍阻體內的壓力變化,致往後的降壓率失去監視,影響工作品質。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電廠營運程序書608.1.3「一次圍阻體洩漏率測試(型式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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