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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5-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6 年 04 月 26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296) 機組進入LCO 未依運轉規範規定執行柴油機測試。 |
法規要求: |
T/S 16.3.8.1.1.1 ACTION A 規定,在Mode 1~4當有一個外電不可用時,若兩台柴油機在過去七天內沒有測試過,則在一個小時內應起動測試第一台柴油機,下八小時內測試另一台。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1:逾越運轉規範的運轉限制條件,且未依規定時限採取行動。 |
違規內容: |
核三廠一號機於4月2日5:32 宣佈345KV外電不可用,其時機組在Mode 3,經查A台柴油機已於4月1日測試過(可免於執行測試),但B台柴油機之上一次測試時間為3月18日,依T/S 16.3.8.1.1.1 ACTION A 應於一小時內起動測試,但當值值班人員並未於6:32前執行此測試,違反規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三廠運轉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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