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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82-
01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4 年 08 月 31 日 |
事項分類: |
其他事項 |
等級區分: |
三 |
違規事項: |
(EF-0201)持照運轉人員再訓練有虛報訓練時數及紀錄情事 |
法規要求: |
「核能電廠運轉人員執照測驗與換照規範」第五章:持照人在執照有效期間內應依再訓練方案之規定接受訓練,完成再訓練課程項目及時數,填具「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申請書」並保證本表所填資料均屬確實,如有虛偽願受相關法規之處罰。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第十四條第二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七、(三)、1 |
違規內容: |
核一廠持照運轉人員之再訓練,有虛報訓練時數並填寫不實紀錄之情事,嚴重違反相關規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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