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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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5- 01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6 年 08 月 05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306) 不當旁路AMSAC系統。 
法規要求:
本會(81)會核字16978號函:AMASC系統不得被無故或不當旁路,其有異常狀況時應儘速處理,著有延誤處理及使用情形,本會將視實際情況以違規事項處理。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2。 
違規內容:
1、 核三廠二號機85年7月4日14:25檢修AMSAC之後備電源,電廠為避免INVERTER恰逢故障,AMSAC失電動作而造成跳機,將使用中之AMSAC系統旁路,致其不可用達47分鐘之久。

2、 經查AMSAC喪失電源並不會造成其動作,且AMSAC雖非運轉規範管制系統,但其運作與機組安全有密切關係,為避免跳機而將本系統停用,實屬不當。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81)會核字16978號函、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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