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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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6- 00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7 年 06 月 04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339) 未依運轉規範設定值運轉 
法規要求:
1、原子能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

2、10CFR50,App.B.IV-必須建立辦法以管制凡對品質有影響之各種文件;….

3、核能電廠設計修改申請審核作業規範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 
違規內容:
核三廠一號機於86年4月完成EOC-10大修,當機組併聯後功率升至接近滿載時,發現運轉規範反應器安全系統限值(OPDT等)之參數設定值與現場不符(原因係涉及此參數設定值之各相關文件對此參數名稱不一致),導致兩部機組均曾在不確定之運轉規範設定值狀況下長期運轉,且於發現後未迅速改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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