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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6-
008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7 年 11 月 06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347) 未確實遵守操作程序書以致反應器冷卻水洩漏 |
法規要求: |
程序書1114.03,程序書321.5。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未依照程序書執行作業或程序書內容不正確,而對人員設備或環境上有不良影響。 |
違規內容: |
1、86年10月14日核三廠二號機大修,執行餘熱移除系統除鈷增壓泵改善工程施工,在進行管路洩水工作期間,臨時改變逸氣閥正卡掛卡位置,但副卡未即時同步更正,致完工銷卡時未能恢復正確閥位(關BC-V610),導致管路充水時,冷卻水由該逸氣閥流出至輔助廠房集水池。
2、86年10月16日核三廠二號機大修末期,執行反應爐冷卻水系統充水逸氣工作,加壓前未將該臨時逸氣軟管隔離,致逸氣管破裂,冷卻水由軟管流出至圍阻體西側集水池。
3、此兩項案件之發生,考量電廠均能明快而迅速處理,並對工作人員遵循程序書態度之建立,具有正面警惕作用,故違規等級由三級調降為四級違規處理。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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