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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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6-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7 年 11 月 06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347) 未確實遵守操作程序書以致反應器冷卻水洩漏 
法規要求:
程序書1114.03,程序書321.5。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未依照程序書執行作業或程序書內容不正確,而對人員設備或環境上有不良影響。 
違規內容:
1、86年10月14日核三廠二號機大修,執行餘熱移除系統除鈷增壓泵改善工程施工,在進行管路洩水工作期間,臨時改變逸氣閥正卡掛卡位置,但副卡未即時同步更正,致完工銷卡時未能恢復正確閥位(關BC-V610),導致管路充水時,冷卻水由該逸氣閥流出至輔助廠房集水池。

2、86年10月16日核三廠二號機大修末期,執行反應爐冷卻水系統充水逸氣工作,加壓前未將該臨時逸氣軟管隔離,致逸氣管破裂,冷卻水由軟管流出至圍阻體西側集水池。

3、此兩項案件之發生,考量電廠均能明快而迅速處理,並對工作人員遵循程序書態度之建立,具有正面警惕作用,故違規等級由三級調降為四級違規處理。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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