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LM - 100 - 01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1 年 03 月 3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耐震1級消防泵缺品質證明文件及耐震1級消防水槽之使用材質與NFPA 22之要求不符,請檢討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一、3月24日經查證耐震1級消防泵(0P16-P-5001A:FIRE PUMP DIESEL DRIVEN)欠缺符合龍門電廠耐震要求之品質符合證明文件,請提證明文件以澄清證實龍門電廠耐震1級消防泵符合耐震之要求。

二、依P&ID廠家圖號0P16-TNK-5001A-S01所列,耐震1級消防水槽錨定用之螺栓材質(A-572-50)及金屬板材質(A-36)與NFPA 22之要求ASTM A 307及ASTM A 36不符,且3月24日查證時,龍門電廠未提出使用之材質證明文件。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 P&ID廠家圖號0P16-TNK-5001A-S01。
2. NFPA 22。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