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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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0 - 01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1 年 04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龍門電廠加強落實緊急柴油發電機執行施工後測試臨時拆跨接管制措施。
注意改進內容:
本會視察員於視察龍門電廠執行緊急柴油發電機執行施工後測試時,發現以下缺失請檢討改進:

1.緊急柴油發電機於執行施工後測試期間,為因應原製造廠家技術人員修改緊急柴油發電機邏輯或線路時,電廠配合執行之臨時拆跨接未有適當之管制。

2.相關品質單位未依品保準則實施查核,無法確認承辦組之臨時拆跨接措施是否存有疏失。

3.有關緊急柴油發電機因應原製造廠家技術人員執行之修改,是否有適當之管控,請澄清。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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