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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KS - 100 - 00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11 年 02 月 1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100年1月10日至100年1月14日執行100年第1季核二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專案視察,有關火災防護消防演習與人員訓練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火災防護消防演習
1.演習期間自始至終未執行二氧化碳自動滅火系統之隔離動作,恐有危及現場救火人員安全,請檢討改進。
2.演習期間排煙作業尚未完成前,消防顧問即先行通報主控制室完成排煙作業,爾後應注意現場實況之確認,請檢討改進。
3.演習期間現場有一名消防班隊員的空氣呼吸器故障漏氣,經查覺後仍未以備品代替,裝備妥善率宜加強改進。
二、火災防護人員訓練
1.消防顧問年度訓練與參與演習之紀錄內容登錄有誤,且仍未見演習期間消防顧問表現之考核評語,請檢討改進。
2.依程序書規定消防班平日待命人數(含隊長)有6員,經查97年至99年歷次不預警消防演練紀錄,消防班實際參與每次演練之人數均遠超過6員,不僅與平日值勤待命現況不同,亦失去所謂不預警演習之原意,請檢討改進。
3.經查99年歷次不預警消防演練紀錄雖然有檢討會議紀錄,多次演習檢討之常見缺失又一再重複發生,顯見仍應強化各項有效的經驗回饋機制,落實演練成效,請檢討改進。
4.99年3月5日不預警演習紀錄照片與99年2月26日演習照片部分有雷同,對於紀錄文件照片引用的真實性,請檢討改進。
5.消防班人員訓練部分照片與受訓日期有所出入,訓練照片應確實紀實,建議電廠與總處對於消防班之訓練應有確實之查核與督導機制,以落實訓練實效。
6.經抽查消防班人員訓練紀錄,12月份訓練有1班消防班之訓練內容與其他3班訓練內容明顯不同,不僅與原規劃訓練計畫不同,且受訓時間亦不足程序書規定的2小時,請檢討改進。
7.經抽查消防班人員99年度訓練紀錄,有部份消防班人員個人登載的受訓紀錄(受訓日期、時數、訓練地點)與消防班訓練紀錄登載紀錄不一致,對於各項紀錄文件登載之準確性,請檢討改進。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NRD-IP-111.05T核能電廠火災防護(3年)視察程序書、美國聯邦法規10 CFR 50附錄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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