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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0 -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1 年 01 月 0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再加強、確認龍門電廠一號機銘牌改善作業(Div. III銘牌由黃底白字更改為黃底黑字)之完整性;另請加強提供本會資料正確性之管控。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前發注意改進事項編號AN-LM-98-012-4-7,要求 貴公司檢討改善龍門電廠Div. III銘牌黃底白字不易辨識問題, 貴公司99年10月26日電核安字第09910075071號函覆略以:確定修正為黃底黑字,一號機銘牌並已完成更換作業(貴公司核安處駐龍門品保小組並抽查證實業已改正),二號機之銘牌將陸續更換。本會99年11月17日以會核字第0990015777號函同意該注意改進事項結案。
二、本會視察員近日巡視一號機廠房時發現,重要盤面(例如:緊急柴油發電機現場控制盤全部銘牌、scram solenoid fuse panel 1C71-PL-0201、0204等)之Div. III銘牌仍未更換,與 貴公司函復一號機已完成銘牌更換作業不符,請 檢討改善。
三、請加強提供本會資料正確性之管控,若再有本注意改進事項所述之狀況發生,本會將依「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或「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辦理。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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