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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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9 - 05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0 年 12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務實執行龍門核能電廠#2號機設備安裝/儲存之廠務管理,以符合重要設備、組件之品質承諾並確保將來運轉之功能規格。
注意改進內容:
1、附圖-1為#2號機2R12-XFMR-0100A4電氣盤內部積塵之抽樣;附圖-2為下乾井之巡查紀錄,照片中除了有灰塵沉積在CRDH/ICH法蘭外,另有殘留之鐵線、雜物等。

2、摘錄台電公司於FSAR審查F-14-006-2案之答覆:「…下乾井爐底清潔屬第三級管制區域,應注意事項為:施工工具、物料進入前應預作除塵、除油的清潔與檢查…;…RPV爐底工作每次結束離開前,應對該工作區做全面清潔」,請 貴公司依該答覆內容務實執行。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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