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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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9 - 04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0 年 10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計畫第40次定期視察-接地系統查證。
注意改進內容:
請針對本次視察發現及建議,進行檢討改善,請於文到之日起一個月內,以全案方式提出第一次處理改善答覆及澄清說明。爾後於二、五、八及十一月份,依第十七次龍門核管會議結論,以全案方式併每季注改事項現況表及統一提送處理改善答覆表審查要求,提出後續追蹤答覆,至全案結案為止。

1.龍門電廠1號機多處電氣設備接地線過長且橫跨走道,或未妥善固定,請 貴公司澄清並檢討改進 (例如:1號機 RB 4800 337室、 CB 2900 342 蓄電池室及EDG C台處)。

2.目前測得之龍門電廠一、二號機主接地網電阻約0.2歐姆,未能達到設計值;台電公司預計先在主接地網外圍鑚鑿兩口接地井,並在兩口接地井內安裝兩支3米長電極棒及兩條500MCM銅線,以達到總接地電阻值小於0.063歐姆。對此,請台電公司預先擬定若鑚鑿接地井之後,總接地電阻仍無法小於0.063歐姆之其他可行對策。

3.核安處已依據本會99年8月13日核安議題討論會之決議事項,針對RB/CB/AFB等廠房之儀控接地系統進行查證,並發現現場接地主幹線之電纜線徑及導線管材質與CARMS系統資料不符、主幹線電纜未連接至地網等缺失。然本會查證上述接地主幹線電纜所對應之龍門施工處接地系統檢驗表,所列之各項檢驗結果均顯示為符合,由此顯示龍門電廠接地系統安裝仍有檢驗不確實之情事。再者,目前龍門施工處係採用單一張接地系統安裝檢驗表來涵蓋大範圍的接地電纜線檢驗作業,此作法並無法詳實記載個別接地電纜線的敷設品質且易流於形式。為能有效落實接地系統安裝檢驗作業,請合理縮小接地系統安裝檢驗表之接地電纜線檢驗範圍,並徹底檢討目前檢驗作業之機制。

4.針對龍門電廠所執行之儀用接地專案查證進行瞭解,發現以下情事:

(1)此儀用接地專案查證係依循龍門施工處之儀用控制盤安裝檢驗作業程序書 (LCO-ICD-006),此意謂該項儀控盤或儀器架之接地測試檢驗理應由龍門施工處負責,然目前該項工作卻由龍門電廠執行,請說明該案之程序與權責是否妥適。

(2)儀用接地專案查證第一輪已發現有問題之接地線數量龐大,將近1400條。然本會抽查盤號為1H23-PL-0306A與1H23-PL-3019之龍門施工處儀控盤或儀器架接地測試檢驗表E-061 R2,發現檢驗結果均判定為符合,且檢驗項目僅涵蓋盤體、裸銅線、E-bus及I-bus之間的導通電阻量測,並未針對盤內儀控線進行逐條檢驗。此顯示龍門施工處對接地測試相關檢驗並不確實且未能反映實情,請龍門施工處檢討目前儀用接地測試檢驗之作法與相關檢驗程序書之內容,未來並能具體落實於二號機之檢驗。

(3)儀用接地專案查證若發現有問題且未能於現場立即改善之接地線,須要求龍門施工處重新檢驗並處理 (共有432條,僅10條已排除)。目前儀用接地專案查證小組為考量處理效率,係採由e-mail或公文方式通知龍門施工處協助處理,然此作法並無法有效地針對有問題的接地線進行管控追蹤,且相關程序恐已悖離QC/QA品保規範,因此請針對此專案制定有效的管控機制。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本案屬2號機範疇部分,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其餘項目台電公司已完成改善。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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