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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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9 - 03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0 年 10 月 0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施工處實施安全等級儀控管路水壓測試,未標示壓力表及校正日期,請改進。
注意改進內容:
本會視察員於視察反應器廠房冷卻水系統(RBSW)及備用硼液系統(SLC)之安全等級儀控管路水壓測試文件,於查證測試所使用之壓力表校正有效性時,發現其部分檢驗表未標示壓力表標號,亦未註明校正日期,因此無法確認校正日期符合要求,本會視察員另查證中鼎公司執行之管路水壓測試文件則未發現類似缺失,顯示負責執行儀控管路水壓測試之詹記公司,其對於壓力表校正有效期限之可追溯性存有缺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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