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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9 - 03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0 年 10 月 0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龍門計畫第40次定期視察建議改善事項-試運轉測試程序書內容查證。 |
注意改進內容: |
本會曾於今年二月份函送 貴公司,要求龍門電廠針對本會視察試運轉測試所發現之缺失進行改進,此次視察係依據 貴公司之承諾改善方案進行查證,發現仍有以下缺失待改進:
一、電廠現行有關失效安全(fail safe)之評估,係在閥行程測試中執行,但程序書中未標明氣動閥喪失氣體時之開關方向及接受標準,此外電廠未針對全系統喪失驅動空氣下,進行整體評估其開關方向是否會影響機組安全。
二、本會要求試運轉測試應為逐步確認類之程序書,但經查證仍有部分程序書未建立逐步確認及簽署欄位,電廠應全面清查並改正。
三、程序書步驟9.2之系統恢復,部分程序書未明訂詳細之閥位配置。
本會視察員另執行1C41(備用硼液系統) POTP-003.01及1R21-A(緊急柴油發電機A台)系統POTP-058.01兩份程序書內容審查,發現之缺失如下:
一、1C41系統(POTP-003.01)
(一)步驟5.14測試環境狀況:應刪除「若不符合則須經評估不會影響測試」)字句。
(二)步驟6.15應刪除「測試負責人可依當時電廠狀況與測試時之環境或條件,得隨時調整本程序書步驟」字句。
二、1R21-A系統(POTP-058.01)
(一)步驟5.9測試環境狀況:應刪除「若不符合則須經評估不會影響測試字句」。
(二)7.4注意事項第1、2、4點內容,實際上為執行步驟,而不是注意事項,故應改列為執行步驟。
(三)表11.3至表11.7之參數紀錄表中,請增列簽名欄位確認。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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