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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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9 - 03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0 年 09 月 2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龍門電廠改善本會視察再循環爐內泵(RIP)系統試運轉測試所發現之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本會視察員於視察龍門電廠1號機再循環爐內泵系統試運轉測試時,於查證過程發現有以下缺失,請檢討改進:

1.依GE公司規範及程序書規定每小時只能起動兩次,但測試主持人(TD)依據Toshiba TA建議,RIP跳脫後等15分鐘即擬再起動,與程序書及GE公司規範規定不符,本會視察員發現後要求TD在程序書修改前,仍必須依程序書規定執行,電廠接受指正並管制RIP啟動間隔時間,測試期間電廠品質人員及品保人員均在場,但並未依據程序書規定要求測試人員依循,顯示前述人員品保功能未有效發揮。

2.經查證試運轉測試程序書POTP-008.06於執行相關跳脫邏輯測試時,程序書只有敘述設備引動情形,並未要求查證系統相關警報驗證,有關本項缺失請龍門電廠平行展開檢查試運轉測試程序書,是否存有類似系統設備引動後,程序書要求查證項目不完整之缺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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