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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9 - 01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0 年 06 月 2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針對一號機EOC-24維修作業承包商管理與品質檢驗作業,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1.針對承包商工作前之重點講習,經查證發現仍有少數發包工程之重點講習紀錄資料不完整,例如未填講習時數及講習地點等,請改善。
2.依據程序書133核一廠承包商各類技術工作人員資格檢定程序,第4.3節各類技術工作人員資格檢定除林訓中心接辦之21項33類外,其餘仍由電廠續辦。經查,執行發電機之修護處技術工作人員計19人已完成職前重點工作講習及入廠訓練,但於電廠主辦組或品質組均查無相關技術證照文件,經再查證,該19名技術工作人員中,10人持有技術證照,另9人無技術證照。請電廠針對外單位支援人員之資格要求及證照文件審查相關作業,再加強檢討改善。
3.查證程序書752.1.2 69kV開關場少油量斷路器維護,發現維護查證表步驟第6.8.1.5絕緣性能試驗係由電氣試驗所主試,但執行者之欄位並非電氣試驗所人員簽名,請電廠檢討改善。另查,該執行者亦未依短期支援電廠執行發電相關系統作業之外單位人員接受「核電廠安全文化宣導措施」,究竟現行之「核電廠安全文化宣導措施」成效如何,是否需研擬更具體有效措施並據以執行,請再檢討。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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