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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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9 - 01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0 年 06 月 2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改善核一廠一號機EOC-24大修期間執行ECCS/RCIC系統相關測試作業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人員於核一廠一號機EOC-24大修期間執行ECCS/RCIC系統相關測試作業查證,發現以下作業缺失,請檢討改善:

(一)程序書602.2.10.5相關之ADS Trip System A/B邏輯系統功能測試作業

1.提供反應爐低水位確認之B21C-K12電驛,以及提供ADS LOGIC C/D INITIATION自保之B21C-K8A/B電驛,並未列入測試前電驛狀態查證項目。

2.程序書第3.1節之先備條件說明執行本項測試時,CS或RHR泵必須不在運轉中,而實際應為CS及RHR泵均同時必須不在運轉狀態,測試程序書敘述明顯不合理。

3.測試作業查證期間,值班人員亦同時核准維護組人員依程序書606.6.7執行SRV電磁閥壓力開關測試,致執行H11-P601盤盤面警報查證時,造成混淆。

(二)程序書602.2.5.3相關之HPCI及RCIC系統蒸汽管路溫度/差溫儀器邏輯功能測試作業

1.本會執行99年第1季紅綠燈視察時,即發現DCR-C1-3064未執行FMEA分析,雖然改善組已於事後補提相關FMEA分析資料,但該FMEA分析資料尚未提送SORC會議完成送審程序,該DCR即完成施工與測試,不符程序書1103.01「電廠設計修改管制」之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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