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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9 - 006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0 年 05 月 1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人員未確實依據程序書之規定執行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管制程序作業,請予立即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視察人員於99年4月26日執行核一廠一號機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申請作業查證,於執行線路管路跨接申請表編號99008 Sump #7低水位開關LSL-110-7跨接旁通申請案及線路管路跨接申請表編號99011 HWC系統LCP-HWC-O2的TB23-1&2接點跨接申請案查證時,發現該2件線路管路跨接申請案均未依程序書1102.03「設定點暫時變更、臨時性設備變更及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管制程序書」第6.2.3節之規定,由品質組進行品質查證點是否訂定之勾選。同時,於執行線路管路跨接申請表編號99012配合燃料吊車大修前維護工程而將H11-P616盤面BB-74&BB-75/BB-75&BB-76/BB-78&BB-89/BB-79&BB-90跨接申請案查證時,發現品質組雖已針對本申請案要求進行品質查證點查證,但相關工作負責人員於跨接前亦未依程序書1102.03第6.3.1節之規定,於工作前應通知品質組派員會同查證。
二、針對上述臨時性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管制程序作業缺失情形,請立即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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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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