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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99 - 017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0 年 05 月 0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龍門電廠針對爐心隔離冷卻系統(RCIC)反應爐補水模式試運轉測試視察發現,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本會視察員視察1E51-RCIC(爐心隔離冷卻系統)執行試運轉測試之反應爐補水模式測試,發現以下缺失:
(1) 1E51-RCIC初次測試汽機-主泵運轉時應先執行汽機運轉跳脫測試,即試運轉測試程序書POTP-006表11.8.3「系統全流量測試模式」之2.0節,在3.0節前之「注意(NOTE)」也註明執行3.0~7.0步驟(全流量測試、最小流量測試、低流量選擇測試…)前,必須2.0節先執行完畢。此為執行系統運轉前先確認個別設備之保護功能已達設計要求之觀念。然而系統先前預試發現測試管路流量不足,須待料置換設備。經GEH TA同意可先執行反應爐補水模式測試,再執行全流量測試模式。然而依據程序書之編寫次序,乃預設執行補水模式測試前已測試過汽機運轉跳脫,但實際進入7.4節即直接進行補水模式測試(表11.8.4),未進行汽機運轉跳脫測試。經本會視察員提醒才補行測試。爾後經核准不依序執行測試程序書時,請預先審閱跳躍部分有無預設須先執行之測試,如未受影響即應先行完成此部分測試,以確保測試有效性與設備安全。
4月7日執行RCIC反應爐補水模式測試時發現汽機跳脫桿洩漏蒸汽,明顯為設備缺陷。經詢問,測試人員已知此問題,設備廠家WEIR也已完成修改案,但當場無法求證設計廠家GEH是否已批准、為何不在測試前完成改善之理由,及決定執行運轉測試之評估人與理由。試運轉測試之精神在測試正式營運時系統之運轉功能,在主要設備未修繕妥善下執行試運轉測試,其測試結果即為無效。請台電公司本此理念,注意爾後測試之有效性與完整性。
(2) RCIC泵室於試運轉測試時通風系統風量過低,且噪音過大,請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龍門電廠試運轉測試程序書POTP-006「爐心隔離冷卻系統」
2.GE NI Systems Preoperational Test Spec. (31113-0A93-1001 Rev.1) B.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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