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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KS - 99 - 00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10 年 04 月 0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99年3月1日至99年3月5日執行99年第1季核二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專案視察火災防護部分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電廠消防隊演練的成效評估
1.第一次消防演習部分
(1)演習時消防班在接聽事故通報電話時,已複誦火災事故地點、火災種類、火場火勢狀況等,但未留下書面紀錄。
(2)2號機汽機廠房對外緊急門被鐵網封住,經由消防班通知才開啟1號機緊急門No.557,致無法更迅速地進入火場滅火。
(3)演習期間發現汽機廠房3F開關室防火門被鎖住影響人員逃生,有違反消防法規之虞,應立即改善。
(4)消防班駛往火場之救護車無隨車救護人員,恐將延誤人員之救護時機,請檢討改進。
(5)每次消防演練後,相關參與人員記憶猶新之際,應立即召開檢討會議,確認需進行補強的訓練及未來改進項目,除立即公告週知於相關人員之外,更應回饋於例行性的訓練課程教材與下一次的消防演練。
(6)火災事故發生後,值班經理應專注於掌握事故判定與機組狀況,通報作業建議另派員支援值班經理。
2.第二次消防演習部分
(1)消防顧問到場速度太慢,對於消防演習劇本稍嫌生疏,且無法全盤掌握火場狀況。
(2)消防班動員速度不如預期,初期消防班只有兩員到場且到達前未能完整著裝。
(3)消防顧問到場後,兩名消防隊員以手提式滅火器進入開關室滅火,未考慮值班人員已先以手提式滅火器無法撲滅火勢,火場需要較大型之滅火裝備。
(4)初期到場之消防隊員自行攜帶No.557緊急門鑰匙進入汽機廠房火場。未考慮後續到達的消防隊員、救護人員與擔架、急救等裝備進出問題,後續人員因無鑰匙開啟而被擋在No.557緊急門之外,延誤救人與救火時機。
(5)自第一名消防隊員抵達現場,到全體消防隊員由隊長首次於現場指揮中心集結完畢,已經過了十二分鐘,恐延誤救火時機。
(6)對於火場指揮、調度、應變、協調與管控等各方面能力,消防顧問與消防隊長之訓練需再加強。
(7)對於兩次消防演習不同當值人員表現之差異,顯見平日訓練或演練之品質參差不齊,建議台電公司總處應定期或不定期不預警加強督導消防訓練與演練,並建立有效的評核機制。
(8)鑒於消防顧問對於火場管控具有關鍵性角色,建議比照消防班隊員訓練紀錄,增訂消防顧問之年度消防訓練時數、參與演練或演習紀錄等考核表,並加註評語。
二、注意改進事項AN-KS-98-004、AN-KS-98-005後續改善查證
1.核能二廠電廠於98年1月訂定的「運轉值班消防程序及通報演練抽測辦法」,未納入週期性消防演練評核中,建議電廠納入執行。
2.電廠消防不預警演練均安排在二、三值進行,建議安排增加在一值進行,以強化人員夜間動員與緊急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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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NRD-IP-111.05AQ核能電廠火災防護(年/季)視察程序書、美國聯邦法規10 CFR 50附錄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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