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CS - 89 - 01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0 年 11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未落實消防巡視作業。
注意改進內容:
1.二號機自89年9月20日起開始更換廠內控制用消防系統電腦,因此須將二號機組消防系統全部隔離,電廠亦依規定執行廠區消防巡視。

2.經視察發現巡視作業未落實,例如巡視防火區7A,7B,7C cable vault,巡視表均已打鉤表示已巡視,但經查證自9月20日以後主控制室cable vault之鑰匙均未有人借出,證實無人實際進入該區巡視;事後亦證實僅在管制門上貼上簽名表定時簽名,未落實消防巡視作業,應確實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