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執行能力驗證所用之壓力錶其校驗準確度及程序書所列容許誤差不符ASME OM CODE之要求,請檢討改正。
注意改進內容:
貴公司之前對核三廠注意改進事項AN-MS-98-005回覆的改正措施,說明安全相關泵營運測試所使用之系統儀器已列入定期校驗並將法規要求之容許誤差列入OWP或POWP或PM檢修內容,以確保符合ASME OM COOE Subsection ISTB之要求。
一、查證2號機第18次大修期間之維護作業:
GJ-PI206(程序書700-I-1048B.01)其校正紀錄登載為合格,惟經重新核對後發現其準確度超出程序書之接受標準(即ASME OM CODE之要求(±1/2%)),應為不合格;另程序書700-I-BC-3003 A及B(餘熱移除系統泵(BC-P024、25)出口壓力錶BC-PI-600A及B校正程序)其所列之容許誤差值不符ASME OM CODE之要求。
二、上述泵能力驗證所用壓力錶其校驗後之準確度及程序書所列容許誤差值仍存在不符ASME OM CODE要求之現象,請確切檢討及改正相關缺失。爾後若再發現類似情形,本會將以違規事項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