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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8 - 01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9 年 11 月 09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貴廠地下電纜溝維護程序書內容的適切性與執行面之落實皆有改善空間,請予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10/9抽查地下電纜溝人孔積水情形,發現MH-30顯示為高水位狀況,立即執行抽水後即恢復正常;MH-114亦為高水位,但開蓋後卻為正常,初判為水位計故障;有水位計及水泵的人孔MH-118,指示為高水位但開蓋後發現水泵故障未動作。針對上述情形,已請電廠立即改善。
二、發現上述缺失後,查核程序書757.5「廠內電纜溝預防維護程序」內容之執行,仍有以下問題待改善:
(一)依3.12節所述,颱風或豪雨之檢查原則為廠區有下雨(雨量約10毫米以上,以中央氣象局每日累積雨量圖為參考依據)後約3天內實施,但依本次芭瑪颱風經驗,中央氣象局台北地區每日累積雨量圖中有多處雨量站皆達30-50毫米,但核一廠並無參考雨量站之任何依據及數據。
(二)本次颱風於10/6下午5時30分解除芭瑪颱風警報,2工作天後仍未開始採取任何檢查行動之規劃。
(三)各項電纜溝內水泵及水位指示狀況,僅兩個月執行乙次,如平時無執行巡視,難以瞭解水位現況或即早查覺設備故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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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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