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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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8 - 03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9 年 10 月 2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核能電廠執行反應器廠房海水系統(RBSW)移交作業,對於移交成套文件未能落實審核。
注意改進內容:
本會視察員於98年10月22日針對龍門核能電廠執行1號機RBSW系統(C串)之移交成套文件(編號1201)進行查證,在龍門施工處成套品質文件審查要點表(QLD-046-08)中發現以下缺失,請龍門施工處及龍門核能電廠儘速改善:

1.共用類項目查證發現「確認文件移交時,所有NCR、FCR已完成結案」勾選不適用,但未見適當解釋。

2.機械類之查證點32及33項均未勾選任何選項。

3.儀控類第36項「依施工圖核對I/O點是否都已完成」及37項「確認移交範圍內光纖纜線有測試合格紀錄」勾選不適用,未見適當解釋,且違反本會核備在案之「系統移交接受準則」第2版之內容。
此外因本系統為安全級系統,依SAM-13規定核能安全處應參與審查,但前述缺失顯示核能安全處未能落實移交成套文件審查,請一併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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