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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98 - 016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9 年 07 月 1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針對核三廠一號機第十八次大修發現缺失進行改正。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東側防爆門之開啟及關閉未通知控制室。
說明:
(一)4月20日核三廠機械組人員押運二箱污染工具箱自東側防爆門進入管制區,據現場輻防人員指稱因開啟防爆門時間為超過30分鐘,因此僅由保物組登錄即可。惟依據程序書106.4規定「管制區內防爆門、逃生門及CTMT 設備通道、CTMT 緊急逃生門等門開啟前,通道地面須符合非示警區污染限值(<10Bq/100cm2)方可開啟。CTMT 設備通道開啟及關閉均需通知控制室登錄開啟及關閉時間。」。
(二)依規定須填廠房管制門長時間開啟申請單(SOP 106.4附件十七)及圍阻體設備通道門物料進出登記表(SOP 106.4附件二十四),加會值班經理(值班主任)、保健物理組。
(三)5月10日夜間視察時,據一號機控制室值班主任指稱管制區內防爆門開啟及關閉,無論時間長短均需通知控制室。
(四)請核三廠儘速釐清程序書之要求事項。
二、RHR A室水密門未依門上標語指示規定執行關閉。
三、4月30日夜間視察輔助廠房148呎,反應器廠房管制站旁之污染工具箱,仍有部分污染工具箱未依規定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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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程序書916.4電廠門禁管制程序書9.7
2.程序書916.4電廠門禁管制程序書SOP-106.4附件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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