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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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8 - 01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9 年 07 月 10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安全相關Class 3低能管路壓力邊界洩漏,於執行非法規修補恢復可用前,未獲得管制機關的許可,不符程序書1115.04要求,請檢討改正。
注意改進內容:
一、6月21日 18:00 一號機核機冷卻水熱交換器A台海水出口與EF-HCV127間管節EF-A-022-30"-HGC(Class 3低能管),發生管壁薄化穿孔漏海水事件,此屬壓力邊界洩漏。電廠執行非法規修補後,該受影響之組件於正式恢復可用前,未獲得管制機關的許可,不符程序書1115.04 6.2.6(無論是Class 1、2、3設備管路,只要是不符合SEC ⅩⅠ的接受標準且無法執行法規修補時,受影響之組件或系統若要正式恢復可用,應獲得管制機關的許可)之要求。

二、請針對上述情事檢討改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程序書1115.04(設備管路壓力邊界洩漏處理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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