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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98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9 年 06 月 23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部分安全相關設備組件之定期維護保養作業未落實,請注意改進。 |
注意改進內容: |
於98年6月5日抽查電器組4項維護保養作業(包括782.3燃料吊車維護檢查、756.13.1 125VDC系統第1、2充電機檢查、612.8.1標示電池檢查、760.5緊急照明維護程序書),抽查四項維護保養紀錄結果,紀錄資料完整,設備功能正常,再由四項維護保養紀錄中抽查安全有關設備(125VDC蓄電池及標示電池)之保養作業實際執行情形。查證結果顯示作業有不夠確實情形,例如:資料顯示該項維護作業人員及品質人員當日均有進入工作場所,惟該項維護保養作業計有240只電池(不包括#5柴油機)之14項保養檢查項目(包刮檢查液位、底層沉澱物等),及量測12只標示電池電壓、比重、電液溫度等,經請電廠再確認正常作業約需至少25~30分鐘方可完成,然維護人員僅8分鐘即結束作業。請電廠就設備維護保養未落實之情形,確實檢討改進,避免再發生類似情形。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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