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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98 - 00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09 年 05 月 2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能力驗證測試之壓力計及流量計不符合ASME OMa 準確度之要求,數據讀取之方式亦不符合規範。 |
注意改進內容: |
經查核三廠一號機第18次大修安全相關泵之能力驗證測試存在下列缺失:
一、ASME OMa CODE-1998 Table ISTB-3500-1 REQUIRE INSTRUMENT ACCURACY中要求,能力驗證測試時壓力計之準確度應為±1/2%,流量計之準確度則為±2%。能力驗證測試之流量計依測試程序書有AL-FI219、120、221及AP-FI005,壓力計依測試程序書有AL-PI104、107、204、207、304及307,查證結果流量計AP-FI005僅列PM之編號ING1-1008,其保養週期為2年但無校驗紀錄;壓力計部分AL-PI104、107、204、207、304及307其程序書(700-I-1048C)容許誤差之範圍為±2%,不符合ISTB-3500-1 ±1/2%之接受標準,另依AL-PI307實際校驗紀錄,其校正後(100%範圍)誤差已達+1%,不符合ISTB-3500-1之接受標準。
二、輔助飼水泵能力驗證測試壓力及流量數據之讀取應依ISTB-5100(a):泵於系統允許情形下達穩定後,至少應再運轉2分鐘之要求,於流量穩定後讀取及記錄流量、壓力等相關參數。98年5月15日查證馬達帶動輔助飼水泵能力驗證測試時,發現相關參數之讀取未依ISTB-5100(a)要求於流量穩定後讀取及記錄,且讀取數據時儀錶之晃動幅度已超過ISTB-3500-1要求之準確度。
三、請針對上述之情事檢討改正,另其他系統若有類似情形亦請一併檢討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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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一、程序書600-O-038A、600-O-038B。
二、ASME OM-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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