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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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89 - 002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0 年 05 月 2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工作人員未遵守輻防規定及檢驗員未能擅盡職責。
注意改進內容:
1.89年4月二號機DCR-784施工期間,承包商未經許可擅自將汽機三樓污染隔離區隨意移動,以方便放置風管材料(電廠已立刻開罰單處理)。

2.DCR-784汽機三樓施工期間,高空作業深具危險性,發現部份工作人員未能主動繫妥安全帶且檢驗員及監工亦未能在場監督,有失職責應注意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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