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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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8 - 00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9 年 02 月 0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台電公司未執行有關汽機廠房管路安裝部分(MCP-002工程)之業主品質查證之品保作業,請 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台電公司因應開立公司財務危機,對該公司承包之核四廠汽機廠房管路安裝部分(MCP-002工程),研提「核四工程汽機廠房管路系統施工階段執行ASME B&PV Code Sec. III之替代方案」,經本會同意後,由「核四工程汽機廠房管路系統」專案工程組(以下簡稱專案工程組)執行。

二、前述替代方案本會於溝通期間及正式之審查意見,均屢次提醒該專案工程組之組織位階,視同承包核四工程之承包商(即原開立公司之角色),其內部之品保管制與業主之品保管制有所區格(96年9月13日會核字第0960024367號書函、96年10月22日會核字第0960026537號函、97年9月1日會核字第0970013137號書函等)。易言之,台電公司龍門施工處應依「核四工程品質保證方案」,針對專案工程組辦理之MCP-002工程,執行相關之業主品質查證之品保作業。

三、經查,台電公司龍門施工處並未針對專案工程組辦理之MCP-002工程,執行相關之業主品質查證之品保作業,請 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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