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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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7 - 01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8 年 12 月 1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確實執行電力修護處支援大修人力之審查。
注意改進內容:
依程序書135「電力修護處支援核能電廠大修人員資格審查及訓練程序」,大修前電力修護處應將支援大修人員之基本資料送電廠相關組審查,視察後發現如下:
1.支援大修人員之基本資料於大修開始之後(10月4日)才送達。

2.機械組、電氣組、修配組未依程序書135,對人員學經歷、訓練(一般訓練、品質查證訓練、專業訓練)等,進行書面實質審查是否符合資格。

3.電力修護處支援大修人員清單,經查發現有經歷不符人員,電廠澄清為學習人員,但清冊中未註明;另部份人員執行Q或R1工作,但未經施工前專業技術講習。

4.電力修護處支援人力分為統包工程及支援各組,電廠無法明確掌握全部人力,並予適當之管制。
為符合電廠施工品質之基本要求,請針對支援人力管理機制確實檢討並建立合理且可據以執行之程序書。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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