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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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97 - 01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8 年 12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三廠直流蓄電池組硫酸電池液噴濺問題缺失。
注意改進內容:
一、97年11月27日本會駐廠視察員巡視1號機控制廠房時,發現直流蓄電池組A-1E-PK-B001、B-1E-PK-B001及C-1E-PK-B001表面有硫酸電池液噴濺痕跡。類似硫酸噴濺問題,本會駐廠視察員亦曾於96年12月19日發現,並於核三廠晨會中提出請核三廠進行檢討。

二、依核三廠程序書600-E-004「直流蓄電池組週測試」及600-E-005「直流蓄電池組季測試」之「4.8電池比重量測工作指引」規範,執行電池比重量測時工作人員應隨身攜帶破布,一旦有電解液溢出,應隨時清理、清潔,避免電解液沾污設備。另依運轉規範SR 3.8.4.2,蓄電池組之電池及端板(terminals)與接頭(connectors)之腐蝕與否,係作為蓄電池組功能驗證項目之一。

三、由上所述,可見核三廠直流蓄電池組硫酸電池液噴濺問題缺失,除未遵循廠內程序書工作指引予以防範,並重複發生為本會駐廠視察員所發現,核三廠應深切檢討,有效解決。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三廠運轉規範SR 3.8.4.2及程序書600-E-004「直流蓄電池組週測試」、600-E-005「直流蓄電池組季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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