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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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88 - 56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1999 年 12 月 0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廠務管理作業須再加強。
注意改進內容:
1. 有關作業安全、防火及環境衛生等廠務管理措施,應訂定相關管理程序並予以全面推動,另應利用會議或訓練等場合對全體工作人員(含承包商)施以適當之宣導。

2. 請增訂焊工安全防護程序,內容包括工安及ISO14000等相關環保要求;另動用火種程序書請增訂焊接時防火設施之鋪設以及現場易燃物之移除等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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