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CS - 97 - 01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8 年 10 月 1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針對聯合廠房內設計修改施工作業未依程序填寫檢修連絡書及DCR施工登錄簿,請確實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9月10 日本會視察員巡視1號機聯合廠房,發現自9月4日起電氣組即於柴油機室門外側進行DCR-2877「緊急門增設監視系統」,但控制室內未有任何資料紀錄。

二、經詢問電氣課,說明係依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製程序」中附件18,核能電廠設備請修單及檢修工作連絡書開立準則,其中2.之(3)說明「不涉及設備隔離、無潛在運轉問題及不影響工作人員安全者,可不必開立檢修工作連絡書」,認為可符合本項規定,故不必開立檢修工作連絡書。但實際上現場使用機具及切割新增管路,未來亦需進行配電作業,且施工期達兩個月,有潛在性設備及人員安全問題,顯示前述認定可不必開立檢修工作連絡書,不夠嚴謹。且此項施工屬設計修改案件,依程序書1103.01「電廠設計修改管制」,應填寫「檢修工作聯絡書」,並於控制室「DCR施工登錄簿」上登錄。

三、本施工案,未填寫「檢修工作聯絡書」,亦未於控制室「DCR施工登錄簿」登錄及未提出任何申請,致使值班主任完全不知情,無法確實掌握現場機組內有長期施工情況,請加強檢討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