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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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97 - 00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8 年 04 月 1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一廠二號機EOC-22大修安全相關通風系統維護及測試之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程序書611.1.2「控制室緊急過濾床運轉性能及效率試驗」,附表二「整組過濾串」及「後HEPA過濾器」之差壓計編號已變更,惟其他相關程序書中則並未同步更正,易造成執行作業及登錄時之錯誤。請修正相關程序書之差壓計編號。

二、電廠通風過濾處理系統中之高效率過濾床,其效率試驗係使用「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OP)為測試物質,環保署已於今年一月將其由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改列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管制規定趨嚴。為避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請洽詢國內外電廠作法,蒐集相關替代測試物質資訊,審慎考量改用其他安全無虞之測試物質。

三、執行程序書723.1「通風系統維護程序書」,作業現場無工作架,以致所有高處作業,均以踩踏管線方式進行。請於作業場所設置合適的工作架,以維護人員作業安全及避免造成設備損壞。

四、程序書611.1.8「控制室緊急通風過濾系統空氣與檢測粒子(DOP)混合均勻度測試程序書」之6.3.7「計算平均濃度、每一濃度值和平均濃度的差異(%),並記錄於附表三。必要時可更改注入口的位置或於注入口與取樣口之間提供額外的混合。」,此項規定已涉及系統修改,惟並未要求記錄修改狀況。請於附表三增設表格,以登錄必要時,經更改後之注入口位置及系統修改狀況。

五、程序書608.2.3「SBGT活性碳床及CRHP活性碳床之吸附碘效率試驗」之4.5「取樣前須通知HP人員,查詢過濾串箱內輻射狀況,並採取適當輻射防護措施。」。實際上,無法得知是否落實執行本項措施,請增設HP人員簽名欄,以利確實執行該項措施。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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