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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88 - 557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1999 年 12 月 02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程序書之建立與管制作業有待加強。 |
注意改進內容: |
1. 有關新亞公司之作業程序,依合約要求應建立56項,但目前新亞公司所建立之程序書多達300餘項,且有很多相似之程序書在執行上易造成混淆,有必要作彙整。此問題龍門施工處亦有類似之情形,如LMP-QLD-018 Rev. 0及LMP-CIV-024 Rev.1亦很相似(強度表不同),請一併改善。
2. 另外,各承包商經施工處核准後之程序書,其分發、改版之控制由各工程主辦課負責,但藍圖由工管課控制,如何確保各使用者持用最新版,宜考量作必要之整合。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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