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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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6 - 007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7 年 10 月 1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計畫第二十八次定期視察建議改善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請針對本次視察發現及建議,進行檢討改善或參考採行,請於文到之日起二個月內,以全案方式提出第一次處理改善答覆及澄清說明。而後於二、五、八及十一月份,依第十七次龍門核管會議結論,以全案方式併每季注改事項現況表及統一提送處理改善答覆表審查要求,提出後續追蹤答覆,至全案結案為止。

一、設備倉儲與維護保養(含設備接收)

(一)一號機控制廠房EL.+12300mm及EL.+17150mm緊急冷凍水系統之部分設備之保養紀錄卡,設備等級勾選錯誤(S級誤植為R級)(1P25-P-0001C1、1P25-P-0001C2)、器材名稱誤植(ECW誤植為NCW)(1P25-CHU-0001A1)。

(二)一號機器機廠房EL.+2500mm之空氣儲存槽1P51-RCV-5001A,廠商維護之氮封壓力紀錄為0.9公斤(要求為至少1公斤),台電公司之見證檢驗紀錄則記載「不符合」,但現場實際檢查其氮封壓力則為1.4公斤,此狀況可推論廠商應已依台電公司之檢查結果改善,台電公司於發現「不符合」後未繼續追蹤,有違品保精神。

(三)一號機反應器廠房冷卻海水泵之自清式過濾器已於今(96)年9月初吊裝,惟現場尚未依LMP-QLD-022「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管製作業程序書」建立保養維護機制,此設備雖有以臨時棚架及塑膠布罩護,但現場潮濕之環境對馬達影響甚鉅,建請承辦單位儘速改善並建立維護機制。

(四)2P24-CHU-0001B仍掛有品質不符之NCR-NSS-245,經承辦人表示該卡已結案(經查該NCR確已於94.11.11結案),惟標識應於結案後儘速處理,以免混淆。

(五)P26-P-5001A1(pump discharge head, shaft loose part)係裝箱儲存中,平日並不會拆封保養,惟依據LMP-MTD-007-1「器材儲存期維護工作指引」之維護工作規定項目為:目視檢查(表面清潔、有無鏽蝕)等基本維護,然在未拆封前實難進行該檢查,建議在訂定檢查項目時應在相關規定要求下,以能符合現場工作環境,且有效執行為基準。

(六)抽查RBSW Motor及其traveling screen wash pump之器材驗收狀況,依據95年7月19日及95年7月24日之台電龍門施工處器材驗收紀錄顯示,該等設備之品質文件迄未到廠,目前之處理方式為」全部暫行保留」(維護保養工作仍持續進行),依據目前做法,該設備仍能領出安裝,但另開立NCR追蹤(目前各設備似均以此方式執行),此種作法是否妥適,台電公司應加以考量。

二、管路與設備安裝及檢驗作業

(一)一號機汽機廠房EL.+2500mm,發現工作鷹架幾乎直接搭在廠用空氣系統之一具空壓機上,請予改善。

(二)一號機控制廠房EL.-8200mm,於P21(RBCW)第一區及第二區發現P21系統有一些小管以鐵絲直接吊在P21或P26(RBSW)管路上,而有些提供支撐之管路其旁即有支架可提供支撐,請予改善。

(三)P21系統已安裝之管路及彎管處有明顯生銹情形;建議於系統移交之前能作整體查證及適當處理改善。

(四)抽查ECW管路安裝,發現1P25-STRT-569,其支撐(strut)安裝一半,底端拆掉橫亙在其他設備上;建議管路系統安裝時期宜避免之。

(五)一號機控制廠房EL.+17150mm,現場發現二組施工鷹架直接壓在一隻未安裝之管節上;建議於管路系統安裝之準備過程宜避免之。

(六)施工後測試問題:

1.施工後測試以前係由施工處主辦,今(96)年年中左右才移由核四廠主導,其間之過渡時期與部份完成項目等部份之界面處理,建議應有一個完整之規劃及作法,俾保障其品質作業之一致性及完整性。

2.施工後測試真正執行之測試表單及程序書,目前作業並不要求蓋上「執行版」或「控制版」等之戳章,而實務上其可能是由承包商印出後送施工處或核四廠經辦組據以執行。故其列印出之實際測試設備及測試步驟或內容等項目,恐仍有遺漏之虞;建請台電公司整體考量,以確保實際之測試表單及項目等,均為正確之執行版內容。

(七)管路沖洗問題:

1.管路沖洗相關管製程序書中,並未規定於管路沖洗前適當時機,應赴現場巡驗核對該管路系統有關之支撐(含臨時支撐)是否適當、足夠及固定,以確保安全,建請核四廠整體考量。

2.因核四廠管路沖洗係採用許多臨時管路之執行方式,其原管路與增裝之臨時管路間,沖洗後之界面回復原狀,可能涉及PT等NDE;建議宜建立一完整之Checklist,以免遺漏該非施工圖部分之檢驗。

三、試驗作業及管制

目前進行施工後測試項目為中壓電氣盤,承包商榮電公司於95年10月分別提送「RPTI-PWP-13J-011中壓裝甲開關箱安裝、檢驗及功能測試作業程序書」及「RPTI-PWP-13J-012中壓斷路器功能檢驗作業程序書」送審並發行。在配合PCT測試由核四廠主導,以及符合PCT表格一致性等因素進行改版修正中。惟榮電公司現場執行施工後測試程序書,除了依前述程序書執行外,並參考核四廠營運後之700系列維護程序書(草案),且電廠認為電廠維護程序書檢查項目較為完整,故檢驗表使用核四廠程序書之表格。但其表格並非正式發行程序書之表格,在日後將測試結果登錄正式表格時,會增加登錄誤植之風險。為確保現場作業程序書與表格使用之一致性,應避免使用非正式發行之檢驗表格。

四、品質稽查(含人員資格及NCR)

(一)查核龍門施工處不符合報告(NCR),由該報告顯示一些問題,諸如許多設備已安裝於現場時間達5至6個月,NCR仍待後續處理。RIDR顯示相當數量設備未附品質文件(依據LQAR-1要求品質文件必須提前到達電廠)。RIR及NCR開立後有若干廠家未回應。廠家未回應下NCR是否有替代解決方案。如果有大量未結案NCR設備安裝於現場,勢必對建廠品質有影響,建議加速處理仍有NCR的設備,以利未來設備安裝。

(二)抽查3月份品質組對汽源組及汽機組之品質督導查對表,發現汽機組尚有少數檢驗人員未建立基本資料或未作電腦登錄,汽源組亦有少數人員基本資料填寫不全或未更新。

五、現場巡視與廠務管理

(一)巡視一號機汽機廠房EL.+2500mm廠用空氣系統及儀用空氣系統設備現場之廠務現況,發現廠用空氣空壓機1P51-CMP-5001B所鋪設之防火毯,並未將該設備完整覆蓋。另發現儀用空氣空壓機1P52-CMP-5001A之洩水口,並未進行任何防止異物入侵之保護,請相關經辦組處理改善。

(二)巡視一號機控制廠房發現於一號機ECW泵浦1P25-CHU-0001C2所鋪設之防火毯上方,除置放有拆除後之波浪板外,且有垃圾堆積之現象,請相關經辦組處理改善。

(三)巡視一號機控制廠房發現ECW泵浦1P25-CHU-0001A1附近,緊急冷凍水系統操作站之各項操作設備均未覆蓋防火布進行保護,且部分設備之開口,亦未進行任何防止異物入侵之保護。另於一號機ECW泵浦1P25-CHU-0001A2附近,發現該設備基座四周地面積水嚴重,請相關經辦組儘速處理改善。

(四)巡視一號機控制廠房發現於RBCW A泵室房間熱交換器海水側之RBSW管路上,被擺設臨時行人通道所使用之木板及梯踏鈑,請相關經辦組儘速處理改善。

(五)巡視一號機RBSW渠道現場,發現第4-3區塊之北側蓋版止水設施不足,造成蓋版於渠道內側有漏水現象。另於第4區塊通往台二線道路之轉彎段,發現渠道內部泥沙淤積,施工用之木架及垃圾到處散落,造成渠道內部嚴重積水。由於該等渠道內目前已有部分管節存放其中,請相關經辦組儘速處理改善。

(六)巡視一號機開關廠房,由於該廠房空間正進行電纜拖架施工中,但仍發現Non Class-1E CVCF 1R13-CVCF-0100C3控制箱未鋪設防火毯以進行箱體保護,請相關經辦組儘速處理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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