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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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96 - 00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07 年 08 月 14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龍門計畫第二十七次定期視察建議改善事項。
注意改進內容:
請針對本次視察發現及建議,進行檢討改善或參考採行,請於文到之日起二個月內,以全案方式提出第一次處理改善答覆及澄清說明。而後於二、五、八及十一月份,依第十七次龍門核管會議結論,以全案方式併每季注改事項現況表及統一提送處理改善答覆表審查要求,提出後續追蹤答覆,至全案結案為止。

一、設備倉儲與維護保養

(一)補充水處理間冷凝水補給及淨化系統設備組件現場維護保養作業,發現部分氣動閥(如:OP11-ABV-5822B/ 5823B等),於95年3月15日執行現場器材儲存維護檢查作業後,即未再依工作指引之規定週期,持續執行後續之器材儲存維護檢查作業。另同時發現部分氣動閥(如:OP11-ABV- 5714B/5820B/5821B/5832B/5833B等),於完成現場安裝後,至今仍未建立「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檢查紀錄表」及「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檢查見證表」,執行現場器材儲存維護檢查作業,請相關經辦組予以處理改善。

(二)一號機汽機廠房EL.+2500mm儀用空氣系統之相關電氣設施,現場雖均以防護毯進行覆蓋,但以現場地面積水嚴重環境潮溼,對相關電氣設施勢必有不良之負面影響,請加以改善。

(三)儀用空氣系統空壓機、空氣儲存槽及過濾器/乾燥器等設備組件之現場維護保養,雖然均能依規定週期執行,但發現其維護保養作業所依據之「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工作指引」內容均相同,並未依據個別設備組件之廠家維護手冊,分別建立對應設備組件之「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工作指引」,致承包商「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工作指引」與經辦組「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檢查見證表」之維護保養/檢查見證項目不一致,請予以改正。

(四)依儀用空氣系統空壓機之「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檢查紀錄表」顯示,承包商除未將空壓機內部空間加熱器維持於加壓狀態並定期驗證其功能正常外,亦未定期執行空壓機馬達線圈絕緣阻抗量測,僅於空壓機內部裝設一盞電燈泡,用以維持線圈空間加熱,本項維護保養作業,並不符合龍門施工處作業程序書LMP-QLD-022「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管製作業程序書」第6.3.3.10節線圈空間加熱作業及第6.3.3.11節電氣絕緣作業之規定,且由視察當時發現現場地面積水嚴重情況看來,現場空間環境對於空壓機馬達線圈絕緣狀況,恐已造成不良之負面影響,請檢測並改善。

(五)儀用空氣系統空氣儲存槽1P52-RCV-5001B之氮氣持壓壓力,施工處經辦組雖於96年5月25日進行維護保養檢查見證時,即發現空氣儲存槽未達標準值1kg/cm2,但至視察當時為止,該空氣儲存槽氮氣持壓壓力不足之現象,仍未獲致有效改善,除請處理改善外,亦請檢討澄清改善作為延宕原因,以及發現此類維護缺失後有關部門應採行之管制措施及要求。

(六)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8200mm高壓爐心灌水系統(HPCF)B串之注水閥1E22-MBV-0004B,其「器材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工作指引」之轉動維護保養項目檢查標準,並未依龍門施工處作業程序書LMP-QLD-022「設備安裝期間維護保養管製作業程序書」第6.3.3.8節之規定,訂定最低轉動圈數之要求。請依規定明訂該項維護保養項目之檢查標準。

三、管路與設備安裝及檢驗作業
(一)管路沖洗( Flushing )是否落實將影響爾後電廠長期運轉之水質、異物入侵及背景輻射,故執行上不宜僅以符合法規規定為標準;請盡能力所及落實執行,俾能減低爾後之電廠運轉問題。

(二)施工後測試( PCT )主要係以設備為主,其可能並未與周遭管件完全耦合;故於迴轉機執行 PCT 時,宜注意儘量減低其振動值,以避免系統完成後,於運轉時可能產生之共振潛在問題。另建議配合PCT 執行時機,一併核驗有關設備之零、組件有效期間是否逾越廠家建議之期限,並予以適當記錄、存檔,以供後續維護作業之參考。

(三)管路系統水壓測試、沖洗之支撐及回復問題:
1.管路系統之水壓測試及沖洗,請注意相關荷重異於平常之可能性(尤其是氣體部分管路等),建議於執行前先整體評估是否需於適當處增加臨時支
撐,並能現場巡查核對相關之彈性支架是否確實固定。
2.於管路系統之水壓測試及沖洗執行完畢後,建議再執行現場巡查,以確認有關臨時支撐之拆除及彈性支架之回復設定等事宜。
3.建議主辦單位應先建立正確、完整之現場核對表( Check List ),以有效掌握整廠管路系統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四)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現場發現有一些臨時支撐,建請於執行 PCT 時,一併查核所有臨時支撐之必要性並檢討是否應改設為永久性支架,以確保整廠管路系統之完整性及 As - Built 之符合性。

(五)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12300 西南側現場,發現有反應器廠房冷卻水系統(RBCW)與冷凝水儲存及輸送系統(CSTF)管路上下交錯,其間之間隙非常小,二管路幾乎快相互碰觸,請工程主辦單位澄清並確認該間隙是否為可接受。

(六)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現場發現有一臨時支撐,其支撐點正巧位於管路之轉折處,其間沒有任何襯墊保護,不符支撐安裝之原則。當執行管路沖洗時,其振動可能會對管路造成傷害。建議主辦單位於管路系統進行沖洗前,請先全面查核整廠管路系統之臨時支撐是否仍有位於管路轉折處者,並儘速予以移除,以確保整廠管路系統之品質。

四、試驗作業及管制
(一)依據「核四工程品質保證方案」第十一章試驗管制中龍門施工處及專案工程組,建立各自權責範圍內之試驗計畫。試驗計畫包括安裝前驗證及施工後之試驗,查閱施工後測試之試驗計畫,施工處品質組建立LMP-QLD-041「安裝後試驗計畫作業程序書」,但目前施工後測試作業已移交核四廠主導,請檢討前述計畫是否仍適用於現行執行體制。

(二)核四工程現階段重要里程碑為161kV 系統加壓,故目前施工後之測試主要單位為施工隊與施工處電氣組及儀控組,其中儀控組須建立量測及測試之校正與管制實驗室,目前儀控承包商(詹記公司)正進行校正人員訓練及校正設備採購驗收中,尚未成立校正之實驗室,為避免影響後續施工品質,請儘速成立校正實驗室。

五、品質/品保稽查(含人員資格)
(一)依核四工程品質保證方案第18 章稽查章節第五版新增規定「稽查範圍須包括NUREG-0800 之17.1.II.18.A4 所列出稽查經常被忽略的部份」,本新增部分列在品保方案18.2.1 節稽查計畫之第一項,其重要性可見一般,建議在執行各稽查計畫時,均應列為稽查項目(不適用則附記不適用)。另核安處及駐工地品保小組依品保方案18.1.1 規定,每年定期對龍門施工處執行之稽查作業之範圍,建議應涵蓋所有品保項目,並適時就發現提出建議或缺失改善要求,避免稽查作業流於形式,以求周延。

(二)汽輪發電機安裝工程係由台船公司承做並預計今年7 月中開始安裝作業,龍門施工處品質組則已預訂於今(96)年8 月份對其執行稽查,此一稽查規劃符合品保方案18.2.1「儘可能安排在作業初期即進行稽查」之規定故請確依規劃儘早對台船公司執行稽查作業。

(三)冷凝器安裝作業已進行且即將完成,而本工程屬外購內製含安裝之統包工程,查核近3 年之品保稽查計畫均未將其承包商列於稽查計畫中,不符品保方案18.2.1(1)之規定。雖品保小組於冷凝器安裝期間,執行2 次工地巡查;龍門施工處於93 年4 月27 日執行ㄧ次廠製的品質查核,惟均屬局部現場施作品質的查核,整體的品保稽查作業則無,請澄清或檢討本設備相關廠商設計製造安裝之品保作業與台電品保稽查作業是否符合要求。

(四)目前管路沖洗、施工後測試等作業已改由核四廠負責,故上述作業有關組織、品質計畫、程序書、人員資格…等,建議仍應進行相關品質與品保稽查,期在作業開始前確認有關作業均能符合品質與品保要求,並順利完成。

六、廠務管理及現場巡視

(一)依巡視一號機反應器廠房及水處理廠房現場結果,部分區域之照明仍有不足之情形,其中樓梯間甚至有完全無照明之情形,請加以改善。

(二)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8200 RM122內發現有一段風管未依規定墊高直接放置於地面,且其上並又再堆置一電熱器(R級,器材編號:1T41-DHT-0104B)。

(三)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巡視過程中,連續發現地板洩水口之保護濾網有遭取走棄置一旁及洩水管內有雜物掉入之情形(反應器廠房西側,氫氣再結合器房間),對此除請加強現場巡查及清理作業外,建議能定期全面清查洩水管是否發生堵塞失效情形。此外鑑於巡視中曾發現有現場清潔人員僅清理保護濾網上雜物而未清理已掉入管內雜物之情形,亦請要求現場清潔人員注意並要求改善。

(四)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4800北側冷凝水儲存槽(CST)管路進入位置處,發現有水持續自該處滲入,請澄清此一情形並改善。

(五)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4800東側發現有一樓梯踏鈑遭人移置一旁,但其周圍並未設置警示標示以提醒現場人員注意,請加以復原。

(六)巡視過程中於廠區南側發現核廢料隧道有嚴重之積水情形,由於隧道內目前已有部分管節安裝及存放其中,除請儘速改善現況情形外,並請加強及注意隧道與核廢料間止水設施之安全及完整性以避免再出現類似日前汽機廠房因渠道止水設施受損,致積水灌入廠房損害已安裝設施之情形再發生。

(七)針對近期下雨造成反應器廠房廠用水(RBSW)渠道積水並導致RBSW管節泡水之情形,請亦檢討渠道及管溝洩水坡度與排放是否適當。

(八)於一號機反應器廠房EL.+4800東側發現有一滅火器未依規定每季進行巡查。

(九)巡視一號機下乾井時,發現反應爐爐內泵(RIP)馬達外殼之封底鈑有僅以一支螺栓懸掛於馬達外殼底部並露出大部分之馬達外殼底部,此可能造成馬達外殼底面封環及螺孔之損傷,進而影響反應器壓力邊界之完整性,請改正此種作業方式。

(十)汽機廠房、RBSW暗渠及核廢料隧道積水情形依視察所見除有持續惡化情形外,並再造成汽機設備受損之災情發生。鑑於廠房淹水已屢次造成設備受損情形,且颱風季節又將來臨,請施工處確實檢討與檢查現行防護及抽、排水措施並改善缺失,以減少廠房、渠道積水情形,或至少避免類似設備、器材泡水受損情形持續發生。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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